受养人来港
受养人来港为香港配偶移民、子女及父母签证,如担保人希望与与亲属团聚,可考虑申请有关签证。有关签证不适用于内地的中国居民。
合资格申请人士︰
- 配偶
- 18岁以下的未婚受养子女
- 60岁或以上的父母
基本申请资格
- 保证人为香港永久居民,并不受任何逗留期限的约束
- 申请人持有除中国、阿富汗及朝鲜以外的公民身份
- 提供合理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书、出生证明等
- 没有任何严重犯罪纪录
- 保证人拥有一定资产,确保为申请人提供基本水平以上的生活质素
延长签证
- 配偶及18岁以下受养子女的签证有效期为3年,签证持有人需在第4年提交续签签证申请
- 父母的签证有效期为2年,签证持有人需在第3年及第5年提交续签签证申请